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作动态
深学细悟生态环境法典
法治护航美丽昌吉建设
来源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时间:2026-08-25

为深入学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(以下简称《法典》),推动《法典》落地见效,以法治力量赋能美丽昌吉建设,8月5日,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特邀环境法领域专家李庆瑞以“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,护航美丽昌吉建设”为题,开展专题培训。
此次培训紧密结合昌吉州生态环境工作实际,围绕《法典》立法背景、框架体系、核心条款、执法适用及基层落地路径等内容进行授课。课程兼具理论高度、法治精度与实践指导性,进一步厘清各相关部门法定职责,明确企业、行业及部门守法底线,有效破解基层生态环保法治工作中的难点问题,为干部职工准确理解、规范适用《法典》提供了思路。
参训人员纷纷表示,此次培训内容务实管用、实操性强,为运用法治手段破解污染防治、新旧法衔接、绿色转型等重点工作难题提供了实操遵循。
专题授课结束后,还就抓好《法典》学习宣传、贯彻执行作出部署。一是坚持深学细悟,夯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根基。全体干部职工要将《法典》学习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、习近平法治思想融会贯通、一体推进,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、法治方式处置生态环境问题的履职能力。二是凝聚协同合力,健全全域联动机制。对照《法典》要求,明晰污染防治、生态保护、资源开发、低碳发展等领域的法定责任,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,将《法典》规定融入日常监管、项目审批、执法检查全流程,依靠刚性法治约束化解突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,筑牢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屏障。三是层层压实责任,营造全民共治氛围。 扎实做好《法典》宣传贯彻工作,分层分类开展普法宣讲,推动《法典》宣传进园区、进企业。面向排污单位讲清法律底线与合规义务,面向基层群众普及生态环保法定权利与责任,持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,加快构建全民参与、多方协同的生态环境共治新格局。
下一步,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,持续深化《法典》全方位学习宣传贯彻,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的务实举措,不断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久久为功绘就天蓝、地绿、水清的美丽昌吉新画卷。

